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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点名曝光】泉州: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2017-09-29 16:02:50    刺桐清风

  中秋、国庆将至,为进一步严明纪律,强化警示震慑作用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泉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。

  1.洛江区政协原主席江贻万公车私用及醉酒驾驶问题。2016年5月15日下午,江贻万私驾公车参加私人聚会,在饮酒后驾驶该公车返回的途中与停放路边的车辆发生碰刮,经警方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,认定江贻万属醉酒驾驶,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2016年11月,江贻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;2017年5月,江贻万被判处拘役;2017年7月,江贻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。

  2.泉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信息办公室主任、泉州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邱亚雄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问题。2017年1月,邱亚雄以商务礼品的名义,指派公司工作人员公款购买4瓶五粮液白酒赠送客户,共计2940元。2017年9月,邱亚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通报要求,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,在重要节点上更要心存畏惧,坚决不踩“红线”,不越“雷池”。各级党委(党组)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加强部署检查,严明纪律要求,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。“1+X”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,切实履职尽责,加强联合联动督查,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问题,形成源头防治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

 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畅通信访渠道,接受群众举报。坚决落实省纪委提出的“五抓五重”要求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坚决遏制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。当前,要严肃查处六种行为:

  一是公款赠送月饼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、滥发津补贴等行为;

  二是用公款组织或参加下属单位或接受有利益关系对象邀请的中秋“博饼”活动等行为;

  三是收受有利益关系对象赠送月饼、礼品礼物、有价证券、消费卡、微信红包等行为;

  四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

  五是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,组织或参加“一桌餐”,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等行为;

  六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特别是大办普渡宴、佛生日宴、谢师宴、升学宴等行为。

  对顶风违纪的,一律从严从重查处,绝不姑息迁就,并倒查问责、通报曝光,以抓铁有痕、踏石留印的韧劲,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。

【责任编辑:陈锦坤】